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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海盐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8月招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
1楼
为优化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,加强我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,经研究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。一、招聘名额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,派驻县社会治理中心。二、工作职责1.参与纠纷调处,制定调解协议书等工作;2.做好报表统计、信息案例撰写、文书档案制作、系统录入等工作;3.完成所在调解组织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三、报名条件1.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。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,善于做群众工作。3.具有法学专业、政法机关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,优先聘用。4.熟悉办公软件操作,有一定文字功底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曾受到行政、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涉嫌犯罪、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不讲诚信,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四、报名须知1.报名时间: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5日(节假日除外),(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17:30)。2.报名方式:①现场报名。海盐县司法局408办公室(枣园中路139号);②线上报名。应聘人员也可通过网络方式提交报名表,邮箱:724378625@qq.com。3.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:《报名表》1份,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,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。五、考试安排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、地点。考试由理论考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,按综合得分排名。六、体检、聘用1.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选,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。2.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,取消录用资格,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。3.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实行一年一聘用,聘用期满后,根据双方意愿、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。七、工资待遇参照海盐县编外用工标准执行。八、注意事项1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,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,以及在笔试、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2.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,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,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。咨询电话:0573-86117871海盐县司法局2023年8月17日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来源链接:https://hy.zjhr.com/010/client/0573hy/table32page2.jsp?column1=8a12936689fda32a018a026f6309392e